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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起正式启用!商标局修订12个商标业务申请书式
2025年7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关于修订部分书式的通知》,对以下商标业务申请书式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本次修订后的申请书式自2025年7月24日起正式启用。自启用之日起,商标申请人及相关机构在办理上述业务时,需使用新的申请书式。原有的旧版申请书式同时停止使用。如您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信息支持,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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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姆选品“隐身”商标,让消费者如何信任?
近期,山姆会员商店的选品策略引发广泛争议,向来以“高端精选”形象立足的山姆正面临一场信任危机。 山姆“隐身”商标,究竟“隐”了什么? 山姆作为高端会员制商超,以其独特的选品和高品质形象吸引了大量付费会员。然而,其近期一系列操作却让消费者大跌眼镜。例如,好丽友、卫龙、盼盼等大众品牌赫然出现在山姆货架上,同时,部分商品的品牌标识被刻意模糊或隐藏,如“盼盼”变“PANPAN”,卫龙LOGO被藏在包装折角处,洽洽瓜子则以“chacheer”英文名上架 。 消费者质疑:“山姆是否在刻意弱化品牌标识,模糊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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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电子行业出海商标保护方案
一、行业出海分析 手机行业在全球进出口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手机产品的国际贸易日益活跃,在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和韩国,手机市场已相对成熟,消费者对高端、创新型手机产品的需求稳定。而在新兴经济体,如印度、巴西和东南亚国家,手机市场增长迅速,对中低端智能手机的需求较大。 行业发展趋势呈现出智能化、多功能化和环保化的特点,手机行业出海展现多元化态势,企业需整合市场状况和产品特性,制定细致的定制化出海营销策略。 二、行业保护范围 手机行业的商标申请类别广泛,核心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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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方案使用案例:阿拉伯国家联盟国际商标保护方案
阿拉伯国家联盟的背景情况和发展现状 背景情况 阿拉伯国家联盟(League of Arab States),简称“阿盟”(LAS),是为了加强阿拉伯国家联合与合作而建立的地区性国际组织,也是世界上最早成立的地区性组织之一,成员国有22个,分别是:阿尔及利亚、阿联酋、阿曼、埃及、巴勒斯坦、巴林、吉布提、卡塔尔、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亚、毛里塔尼亚、摩洛哥、沙特阿拉伯、苏丹、索马里、突尼斯、叙利亚、也门、伊拉克、约旦、科摩罗。 发展现状 1. 经济合作阿盟致力于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推动贸易、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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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BIG MAC”商标被荷兰公司提出五年不使用撤销
Supermac’s (Holdings) Ltd是一家总部位于爱尔兰的快餐连锁企业。该公司由 Pat McDonagh于1978年创立,最初是一家小型快餐店,如今已发展成为爱尔兰最大的本土快餐连锁店之一。 Supermac’s提供多种食品选择,包括汉堡、炸鸡、薯条、披萨和冰淇淋等,该公司以其高质量的食品和优质的客户服务而闻名。麦当劳成立于1940年,是全球最大的快餐连锁店,以其“Mc”前缀和金色拱门标志闻名全球。 两家企业在欧盟发生了“商标战”,为何爱尔兰Supermac’s公司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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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方案使用案例:欧盟国际商标保护方案
欧盟的背景情况和发展现状 背景情况 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简称EU)是一个政治和经济联盟,由27个欧洲国家组成,欧盟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目前的成员国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克罗地亚、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 发展现状 1. 经济状况欧盟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2023年欧盟和欧元区经济增长率均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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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标审查要点:误导暗示商标审查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美国商标审查的要点,关于商标具有误导性的商标审查规定。根据《商标法》第2(a)条款,禁止注册包含或可能暗示与人、机构、信仰或国家象征有虚假关联的标志。这一条款旨在保护个人或机构的隐私权和公开权,防止未经授权使用其身份或“人格”。第2(a)条款与第2(d)条款不同,后者关注的是混淆的可能性,而前者关注的是虚假关联的暗示。即使没有商品来源的混淆,虚假关联仍可能侵犯个人的隐私权或公开权。 一、误导暗示的情形总结 商标法第 2(a)条,15 U.S.C. 第1052(a)条,禁止在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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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方案使用案例:东盟十国的国际商标保护方案
东盟十国的背景情况和发展现状 背景情况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成立于1967年,初始成员包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其后,文莱(1984年)、越南(1995年)、老挝和缅甸(1997年)、柬埔寨(1999年)也相继加入,形成了今天的十国联盟。东盟的宗旨是通过经济、社会和文化合作促进地区和平与稳定。 发展现状 1. 经济发展东盟国家近年来在经济上取得了显著进展。泰国作为一个成功的经济发展案例,凭借明智的经济政策,已成为中上收入经济体,并在多个领域取得了进展。越南在加入世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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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审查要点:非显著性商标(下)
一、形状商标的显著性审查 根据EUTMIR第3条第(3)款(c)项,形状商标是指由三维形状组成或延伸到三维形状的商标,包括容器、包装、产品本身或其外观。 形状商标可以分为三类: 1. 与商品和服务本身无关的形状。 2. 由商品本身或部分商品的形状组成的形状。 3. 包装或容器的形状。 EUTMR第7条第(1)款(b)项在确定商标是否能够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时,不区分不同类别的商标。在应用这一统一的法律标准时,必须根据消费者的看法和市场条件进行区分。 评估标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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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审查要点:非显著性商标(上)
在欧盟,商标注册过程中,显著性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考量因素,显著性指的是商标是否能够让公众清楚地识别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根据EUTMR第4条和EUTMIR第3条第(3)款的规定,欧盟商标的构成要素可以是: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形状商标、位置标记、图案商标、单色和颜色商标的组合、声音商标、动作商标、多媒体商标和全息图商标。按照欧盟商标审查的要求,欧盟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也就是能够将一个企业的货物与另一个企业的货物区分开来的能力。接下来,重点给大家介绍一下欧盟商标对于商标显著性是如何审查的。 一、虚拟商品…


